甲亢,患者,生角,低下,死胎
提問: 可以懷孕嗎?
我是1997年發現得了甲亢,很快就各項值控制正常.沒多久我就私自停藥.直到2002年,兩次服用了火美人減服藥,加之工作壓力很大,2003年8月病復發.用藥物控制,2003年底各項值恢復正常.但是一直在服他吧唑及甲狀腺片(他吧唑每天1粒,甲狀腺片每兩天1/4粒).直到今年初,為了便于我懷孕不影響胎兒.醫生把我的他吧唑改為丙基,可能是丙基的藥效不如他吧唑.TSH值明顯下降.醫生加大了我的丙基用量.1.5片/粒.現在為2粒/天,數值也正常了.從2003年各項值正常,到現在已經兩年多的時間,但是醫生建議不要停藥,這種病很少有人能終身不復發.建議我還是服藥.并表示現在懷孕沒有問題.而且懷孕三個月左右,就可以停藥,因為胎兒的免疫力會使我這個毛病好了,但是小孩生下來后,我可能又要生這種病了.所以請問,我現在正的如這位專家所說的可以懷孕了嗎?而且我懷孕后要注意多久檢查一次,主要檢查哪些值呢?
医师解答: 你好:甲狀腺機能亢進是一種基礎代謝紊亂造成的疾病患者可出現:心慌、心跳過速、氣短、多汗、怕熱、食欲亢進、神經過敏等癥狀. 患甲亢的婦女常常有月經異常和無排卵,因此不易懷孕。但不是所有患甲亢的婦女都不能懷孕, 一旦甲亢患者妊娠,很容易發生流產、死胎、早產現象。這些現象明顯高于正常婦女。妊娠會加重甲亢患者的生理負擔,使其甲亢癥狀加重,惡化孕婦的病情。 如果孕婦在妊娠期間必須服用抗甲狀腺藥物,這樣會抑制胎兒的甲狀腺功能,因而造成胎兒先天性甲狀腺功能低下癥(甲低??導致出生后的呆小癥)如果妊娠中采用了放射性碘來治療甲亢,則這個胎兒會因為接觸過多放射線的影響,造成嚴重后果,應終止妊娠。 如果孕婦發生了甲狀腺低下癥, 這對胎兒的影響比患甲亢更大,胎兒的流產率和圍產期死亡率增高。 甲亢患者懷孕是危險的,對母嬰均不利。從優生角度考慮,患甲亢時不要懷孕,待甲亢治愈,再懷孕也不遲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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